禮讓可使馬路變寬
呂清夫 撰文
在台灣,不僅機車騎士要戴安全帽,其實更需要戴安全帽的是行人,因為行人在馬路上無法免於被撞的恐懼,連斑馬線都無法建立權威,導演屠忠訓就是命喪斑馬線上。在台北,交通是都市人的惡夢之一,對於弱勢的婦女與小孩尤其不公平,因為台灣的交通設施並未考慮步行的空間,可以說一切向車看,強權即公理。據報載,台北的大街小巷如果在沒有樹立限速標誌的地方,可以開快到時速四十公里,據說有的開車族還不滿意,希望調到五十公里。其實在小巷之中,四十公里已經等於飆車了,難怪機車族可以橫衝直撞,如入無人之境。但是行人則可能被嚇得雞飛狗跳,當汽車突來一聲大喇叭,或當一部機車從背後飛奔而過以後,行人們不是已經魂飛天外,就是慶幸自己老命還在。從前有美學家勸人走在路上的時候要「慢慢走,欣賞啊!」這句話如果用在今天的台北,恐怕是跟自己的生命開玩笑。這使我想起世界各地的城市,他們的開車族都沒有我們「神勇」,卻多的是「膽小鬼」。記得有一次夜間,在德國的小城曼罕散步,在四下無人的一條小路邊,遠遠看到一個紅綠燈,心想這樣的紅綠燈有效嗎?果然不久就來了一部車子,眼看著它竟然乖乖的停了下來,再等下一部車子也是一樣,好像每個司機心中都有一個警察。又有一年暑假在美西前往大峽谷的路上,經過一個沙漠地帶,數里之內不見人煙,所以車子真是進入了無人之境,不過竟有一部車子在經過一所小學的時候,車子居然開得比走路還慢,簡直像蝸牛爬行,而那所學校大概因為暑假並無任何學生出入,只見校門口站立著一個限速記得是五公里的交通標誌。對比之下,台灣的愛心媽媽在校門口維持交通秩序時,竟然時常會跟開車族起衝突,校門口也難得看到「禁聲慢行」的交通標誌。又有一次夜間在漢城搭計程車回旅館,明明已經到達目的地了,但是司機硬是不停車,非要開到離旅館約廿公尺的地方才停不可,我問其故,司機說有站才能停,計程車也要靠站停車,不能亂停。第二天我再注意一下漢城街頭,果然確實有很多候車亭,但不是為公車而設,而是計程車候車用的(見上圖),也就是說,在漢城的計程車並不讓你招之即來,所以跟搭公車沒什麼兩樣,大家也都習慣成自然。在東京,馬路可說是小鼻子小眼睛,但是照樣勻出人行步道,步道旁邊都有欄杆,人車井水不犯河水,行人毫無「後顧」之憂。至於開車如果撞到人,那你就要賠錢賠一輩子,簡直跟賠命差不多,所以大家不敢亂開車。不僅此也,東京到處可以看到交通標語、標誌,例如「禮讓可使馬路變寬」便是最常見的標語,又如「謹防小孩衝出來」則是各個巷口最常見的交通標誌,上面還畫著小孩繃繃跳跳的圖樣。這些標語、標誌花費不多,但是需要一點關懷與巧思,可讓市民潛移默化。
台灣這方面可以說太缺少了,是不為也,非不能也,其實交通標語、標誌、車阻、候車亭、人行步道都是街頭傢具,它是公共藝術裡面明訂的重頭戲,好的街頭傢具不但是欣賞的對象,同時也能讓民眾「慢慢走,欣賞啊!」。
原載1999.5.22.中央日報
<回前頁>